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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美国与墨西哥已于本(2006)年11月16日完成双方海关合作协议谘商,美国四个纺织组织?美国成衣及鞋类协会(AAFA)、美国全国零售协会(NRF)、零售业领袖协会(RILA)和美国纺织品及成衣进口商协会(USAITA)联函美国贸易代表施瓦布,促请美国应以身作则加速就中美洲自由贸易协议(CAFTA-DR)之原产地累积规定规划实际执行规范及细部规定。
依据CAFTA-DR原产地累积规定之实施,须具备两个必要条件,其一系美国分别与墨西哥、加拿大签署海关合作协议,俾利美海关可以赴墨加两国实地访查;第二个条件则是墨西哥与加拿大尚须与中美洲缔约国家修订个别之贸易协议,以规范使用美国原料所制之成衣输销墨西哥或加拿大亦可享受免税优惠。
联函中提及对四个协会及其会员而言,CAFTA-DR最具效益之规定在于,使用中美洲与北美洲区域产制之原物料制造的成衣,输销美国享有免税优惠之原产地累积规定,惟CAFTA-DR协议完成签署已超过2年之久,甚为无奈地,其会员厂商仍无法受惠于此条款,故呼吁美国应起头领导中美洲缔约国共同订定实际执行规范及细部规定,俾利CAFTA-DR原产地累积规定能尽早实施。(纺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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