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外资企协展字第010号
各交易团:
第100届广交会将于2006年10月15—30日在广州举行。本届广交会编织品展区仍设在流花路展馆的12号、14号馆。时间为第二期10月25-30日,布展时间为10月21-24日。
根据《关于第100届广交会组展工作的通知》,现将第100届广交会编织品馆具体招展、组展工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展位安排原则和办法
1.根据一定两届的原则,第100届原则上维持99届招展方案不变。
2.优先安排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好、出口优势明显的生产企业和知名企业、品牌企业、规模企业。
3.对于老、少、边、穷地区和一些商品有特色、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按广交会允许的幅度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和照顾。
4.严格展位使用管理,使用实名制,杜绝倒卖、转租等行为。凡联营参展的企业必须提前申请,不得临时变更。
5.本届广交会仍将采取委托地方交易团招展和协会直接招展的办法进行。
6.协会将根据第99和100届参展企业的需求和实际使用的摊位数量,确定迁至琶洲新馆后在各地区招展的摊位数量。尽量维持摊位分配和使用的稳定性,以便把编织品展区越办越好。
二、加强展位使用管理
严禁违规转让或转租摊位,展位仅限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展企业使用,展位实际使用者与楣板标明的参展商必须一致。否则,均按违规处理。严肃处理侵权企业,维护广交会保护知识产权的形象。
三、招展时间安排
请各交易团将企业的参展申请(包括企业介绍、出口实绩和展品种类)汇总后,于7月7日前送交协会,同时需将汇总表以EXCEL电子表格形式发至我会邮箱。协会将尽快按广交会参展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摊位的确定在7月15日前完成。
联系人:钟豫娜 王铁钢
电 话:010-85226258 85226248
邮 件:exhi@caefi.org.cn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展览部(代章)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